罗定习俗
是惨惨戚戚以表示哀痛之情的,却被搞得热热烈烈,罗定的丧俗喜欢鼓乐开道,吹吹打打,送葬队伍鞭炮齐鸣,鞭炮烧得越多,越表示风光大葬,因此,丧事中都可以见满地铺红。
“三岁定亲”是不同于童养媳的习俗,一般是孩子三岁时由父母双方换帖,便成婚约,此后若女方未到结婚时先丧,男方必须将其牌位领回祠堂供奉,她的坟也由男家后人祭扫。此后男方再娶,亦只能算作继室。
罗定风俗虽受汉文化主导,但乡村各地,受少数民族影响而异化的风俗仍十分突出。汉族一般妇女地位低下,男尊女卑现象十分普遍。在罗定农村,舅权的地位和权威却受到极大的尊重,乡村流行有“天上雷公,地下舅公“的俗谚。凡是外甥的事,无论大小,舅舅都有权过问,如外甥的婚事、分家、离婚、父母丧葬等,舅舅都要过问参予,如兄弟分家,村中族长都无权过问,但舅父则可以主持公断,这种舅权特重的现象显然是母系氏族公社时期,母权的残留和曲折反映,源自于古代百粤民俗,至今广西壮族仍保留着这种舅权特重的母系氏族公社残余。
“契大树”和“契石头”是原始宗教色彩浓郁的多神崇拜习俗。民间保留着信巫尚鬼,盲目信仰多神和鸡卜的原始宗教遗俗。人们除了崇拜祖先以外,还崇拜各式各样自创的神灵,诸如山上的巨石、路边的大树,甚至爬行的虫蛇、飞禽走兽、险峻的山峰,都可以随心所欲地被封为不同威力或作用的灵神,诚心顶礼扣拜。在日常生活中也诸多禁忌。在农村中,生了孩子便要找一大树或巨石“上契”,所有与孩子有关的大小事情,都要给“契爷”或“契娘”烧香还神。这种“契大树”或“契石头”是古百粤民族遗留下来的多神崇拜习俗,是一种世代相传的原始宗教观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