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埔张弼士及故居
及百年前贮藏在地窑的大酒桶、酒缸、酒坛、酒壶、酒杯等。
张弼士(1841—1916年),1841年生于广东大埔县。16岁渡海到印尼的雅加达(原称荷属东印度巴达维亚),曾当过帮工,开过商行,采过锡矿,成为当时海外华侨中首屈一指的巨富。从此,他亦商亦官,走上仕途。先后任清廷驻槟榔屿领事、新加坡总领事等职。为了振兴祖国工业,他先后投资兴办粤汉铁路、广三铁路等,并创办山东烟台张裕酿酒公司。1898年间,他集资在巴城、亚齐办了两家远洋航运公司。
2002年7月17日,被列入第四批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。
张弼士(1840~1916)名振勋,原名肇燮,字弼士,广东省大埔县人。烟台张裕葡萄酒公司创始人,我国近代著名爱国华侨、民族实业家。其父张兰轩,清道光秀才,以教书为业兼行医,生有4子,张弼士排行第二。幼时因家贫,随父读书三年即辍学。1856年只身飘洋过海,到荷兰巴达维亚(今印度尼西亚雅加达),谋生。初在一家米店当杂工,后在一个福建姓陈华侨开设的纸行当佣工。由于干活麻利且有心计,认真踏实地做事。如饥似渴地学习当地语言和业务知识。得到纸行陈老板的器重,先当推销员,后当账房先生,努力搞好经营,纸行也就获得了很好的利润。
他做事勤恳认真,聪明过人,而且忠厚诚实可靠,深得陈老板信任。所以把自己的独生女儿陈兰香嫁给了张振勋。这位贤惠的妻子成了张弼士事业成功的助手。陈老板临终之时,把家业身后的事情托付给了他夫妻。
在继承了岳父的资产后,经仔细观察、研究了巴城的商业状况,认定最有发展前景的还是酒行业。因荷兰殖民主义者花天酒地,大肆挥霍,时时离不开酒:居民中好酒的人也很多。所以他关闭纸行,改开酒行,在接待顾客时很注意了解当地的风土民情,对人仁义宽容,结交各方面的朋友。善于权变,因此张弼士的酒业生意十分兴隆。
后获准承包酒税、典当税及一些地区的鸦片烟税,财富日增。1866年(清同治五年)起,先后在荷属巴达维亚、怡厘和英属槟榔屿(今马来西亚槟城)、文东埠等地创办裕和、裕兴、亚齐笠旺垦殖公司和万裕兴、广福轮船公司、东兴矿务公司、日里银行等,还在新加坡、巴达维亚、香港等地开设药行等业。其全盛时期,全部资产折银达七八千万两,为海外侨商首屈一指。
张弼士多财善贾,声望卓著,清廷借重。1890年(光绪十六年)起,历任清政府驻槟榔屿领事、新加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