博罗沙上村的婚嫁丧葬习俗
妹家人要剪5尺布作为“灵精”送到丧家。老人去世后其子女要立即披麻戴孝,在左边白事厨房用膳。老人死后要在祠堂停尸7天,这7天要请道士打斋。此俗源于清乾隆四十二年(1777年)润六月二十五日,谭敦颜第二十七世孙谭文荣(名浮生,字康敏,号西园),享年82岁。相传他卒后尸体7日不变,此后此俗一直传到如今。儿子及其男孙买水为老人净身。由其子女为其穿寿衣帽、鞋袜,女的还要穿黑色围裙,穿寿衣件数讲究男单女双,其媳妇、女儿跪前长哭,儿子孙子则在一旁防猫、狗近前。入殓经族人商议择吉日、设灵牌,将死者放入棺内,再由族人执钉棺盖,叫封棺。死者是女的则由外家兄长钉棺盖封棺。如死者儿女有得罪过外家舅爷的,外家舅爷在此时可能会找些麻烦,不让其这么顺利完成丧事。
出殡前,族里老大要为死者立一个神祖牌,进行“点字”仪式。“点字”仪式也十分庄严隆重。神祖牌写上其一生经历,最后一字是“主”字。而牌位显示的是个“王字”,这就要有一个“点字”过程。这个过程由多人组成:一个人指挥、一个拿墨、一个拿笔。由主持人念词:“天地开张,吉日时辰,请来文星,有点为主,无点为王。主而福,福如东海,主而禄,禄享千鐘,主而寿,寿比南山,主而子,子子孙,孙奕世其昌。大吉、大昌,主笔傳后昌。”老大用毛笔在“王”字的上面点了一下,将“王字”变成“主”字后,方可捧牌出殡。
死者入土的第一个七日称“头七”。“头七”几天做儿媳的要天天奉饭点香跪着哭喊,儿女戴孝要七个七(即49天)才能“脱孝”,此习俗直至1966年才被简化。7~10年期间便请土工捡拾骸骨入罂埕,俗称“起身”,将罂埕安放在众祖先的罂埕排列中,也有请地理先生踏山头选阴宅,择吉日修筑坟墓,称做“风水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