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山汶村庙会
台山汶村庙会
2009年入选江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。
历史渊源
- 台山历史悠久。秦朝统一中国后,秦始皇二十八年(公元前219年)“南尽北户”,5年后始设桂林、象、南海三郡。这是岭南历史上第一次被划分行政区。今台山境地属南海郡,至今已有两千多年历史。明代洪武九年(1376年),今台台山境地属广州府新会县。时至明代弘治一十二年(1499年),从新会县划出7个都立新宁县,至今己有500多年历史。民国三年(1914年),因湖南、广西省皆有县名“新宁”,为免混淆,遂改名为台山县。1992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撤县设市,改名为台山市。台山人的祖先,可追溯到南宋或更久远的年代从中原南迁而来。他们在历史进程中,将中原文化和本土文化融为一体,形成多元化的文化信仰,逐步衍生出各种各样的民间习俗的样式。
据汶村三圣堂重修碑文记载∶“自宋乾道九年,我始祖恺翁自雄州逃难,泊舟三圣寺侧,夜梦诸神告以进止,遂负神南奔,卜宅于此而庙以立嗣,后由故鼎新,由小扩大。”
碑文记载着这段历史:汶村始祖陈恺之三兄陈英是宋皇朝宣议大夫,因差抚外夷,不执行差遣,家族被贬;又因陈恺之长兄陈谟是宋皇朝登乡学进士,初授刑部员外郎,未去上任,乃以被贬之故,便隐居起来。家族纷纷逃离故乡,转辗于广东各处居住地。陈恺来到汶村登岸,天色已晚,只好夜宿三圣寺旁。梦见神人指点:你不用再找了,这里便是你们居住的好地方。陈恺喜出望外,连忙将背着上路的祖传的“指天指地神像”,安放在三圣寺,将三圣寺改为三圣堂。随后率领族人来到这里,建立村庄繁衍后人,使汶村村风貌不断更新和扩展。
他们的南迁,同时带来了中原的民间习俗——庙会。庙会,是农耕文化的产物,其意旨在于祈福驱灾;其原生态文化的样式,如舞龙舞狮、飘色地色,演奏音乐,看社戏,写挥春,画年画等等,都具有中华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的特色。经过汶村庙会这个活动平台,这些民族文化瑰宝不但能够保存下来,而且不断地充实,并不断地展示。
坐落于村中的三圣堂,建于汶村村立村之前,供奉着释迦牟尼、北帝和榕树大圣,村民称其为“大庙”。村中历史上常遭天灾人祸,波及民生,村民寄托神灵庇护,于是抬起庙中“三圣”神像,在村内巡游,以驱邪祈福,俗称“做福”。后来认为抬“三圣”神像巡游太过单调,于清朝顺治年间(1660年),加上象征活力的舞龙队伍跟随。开始只有一条龙,不久鉴于“始祖陈恺葬于双龙山”,又增加一条龙。随着人口增长,村内立了东南西北四个闸门,又增至每个闸门出一条龙,使“三圣”出巡初具气派,形成汶村庙会(巡游做福)活动雏形,至今已有348年历史。
汶村村人多财力厚,于清朝乾隆五十二年(丁未年,1787年)起,加入飘色、地色、醒狮、八音班等队伍,并规定每十年(逢丁年)一大游,每年一小游,形成了颇具规模的庙会(巡游做福)活动,至今也有近230年历史。
汶村庙会逢丁年大巡游,除历史原因停顿了三次外,由1987年起重新恢复活动,对外则称为汶村村第十八届文化艺术节。随后于1997、2007年,相继办了第十九届和第二十庙会,而且越办规模越大、影响面更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