珠海斗门水上婚嫁习俗
疍家人对歌成亲的礼仪。它形成于清初,成熟于清代同治光绪年间,融汇了广府文化和客家文化的元素,在备婚宴、接新娘、拜高堂、会歌友等几个环节上,以船为交通工具,以咸水歌来贯穿婚嫁活动的全过程。
清初学者屈大均在《广东新语》中写道:“诸蛋以艇为家,是曰‘蛋家'。其有男未聘,则置盆草于梢;女未受聘,则置盆花于梢,以致媒约。婚时以蛮歌相迎,男歌胜则夺女过舟。”
清代嘉庆道光以后,西江水系的流砂已在黄杨山周围淤积成一道道沙坦,主要有上横沙、鳘鱼沙、桅夹沙、灯笼沙、青鹤湾、大海环等。当时,居住在斗门、白蕉、乾务等村镇上的有钱人向地方官府申请用地报税,雇请佃户和疍家人进行围垦,在这些沙坦和海湾上开发出肥沃的良田。这些佃户和疍家人便成为大沙田地区的居民,他们依堤傍水而居,靠耕田打鱼为生。“村圩易米盐为钞,蛋艇提壶酒换鱼”。沙田区农渔业的发展,也带动了白藤、小林、大林、连湾等地域经济的发展,连黄杨山和泥湾门外的三灶岛也出现兴旺的景象。
据同治十二年(1873年)《香山县志》记载:“三灶山,在县西二百里海中,林木葱翠,中有三石如灶故名,有田三百余亩,皆极膏腴。……今俗安耕凿,士乐诗书,弦诵之声蔚然而起。”独特的水乡文化也伴随着水乡人的生活渐渐形成,斗门水上婚嫁习俗便是其中的一种。每一次婚礼的举行,都是老百姓在仁爱礼仪、衣着服饰、家居陈设、民歌演唱等方面的大集会,其文化魅力影响并传播到了中山、江门、佛山等珠江三角洲的其它大沙田地区。至民国初年,斗门水上婚嫁已是大沙田水乡家喻户晓的习俗,沙田民歌的创作和演唱活动也多姿多彩,甚至风靡了整个珠江三角洲。至此,斗门水上婚嫁习俗进入了兴旺鼎盛的时期,作为群众喜闻乐见的一种乡土文化,在岭南文化的发展史上留下了灿烂的一页。
基本内容
斗门水上婚嫁习俗的主要程序有:
1、夹年生
男子长大成人后需成家立室,家长便请媒婆代为寻找合适的对象,然后由媒婆上门提亲。双方家长认可后,再用两人的生辰八字进行对照,看“八字”是否在五行中相克相冲,若五行相合,即可定下亲事,此称“夹年生”。
(注:新中国成立后,青年婚恋慢慢地由传统的父母媒约之命转向了自由恋爱,水乡青年男女相亲更多地以咸水歌对唱的形式进行,当地水乡居民称